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志梅,杨元泉,杨建斌,祝飞飞,朱德虎, 武汉东裕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武汉永业达汽车商贸有限公司 ,武汉市洪山区融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襄阳东裕立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永业达汽车商贸有限公司、襄阳东裕立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武汉东裕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郑志梅、杨元泉、杨建斌、祝飞飞、朱德虎: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市洪山区融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