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谭经伟,杨柳,谭巧变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984民初212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柳、谭巧变:本院受理原告谭经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984民初21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河间市人民法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