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关树清,苏淑敏,关星星,关雅薇,卜加美,左春燕, 河北正茂燃气有限公司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廊坊市翔达道桥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廊坊市翔达道桥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正茂燃气有限公司、关树清、苏淑敏、关星星、关雅薇、卜加美、左春燕:本院受理原告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