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国辉,熊冬旸,董丰皞,孙浩然,韩旭,孙琪,孟祥宇,冯靖凯,许斌,郑帅,吴海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204民初873号 |
案由 |
健康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熊冬旸、董丰皞、孙浩然、韩旭、孙琪、孟祥宇:本院受理原告高国辉诉你们与冯靖凯、许斌、郑帅、吴海涛十人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204民初8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古冶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