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鹿亭,鹿振东 |
公告类型 |
宣告失踪、死亡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于2021年10月1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鹿亭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鹿亭称,鹿振东,男,汉族,住秦皇岛市抚宁县牛头崖镇南戴河村539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于2019年8月26日出海打鱼至今未归。下落不明人鹿振东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鹿振东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鹿振东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鹿振东情况,向本院报告。 |
刊登日期 |
2021-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