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河北分公司, 金盛铝业(廊坊)有限公司北京星河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星河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内容
北京星河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星河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金盛铝业(廊坊)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星河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星河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2-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