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某某, 承德晟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承德合鑫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承德宏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8)冀08民终15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承德宏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审理的你公司与被上诉人承德晟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赵某某及原审被告承德合鑫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应依法向你公司退还(2018)冀08民终150号案件诉讼费59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退费款项,逾期未领取则上缴国库。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