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石某某,刘某某,刘某某,董某某, 廊坊市城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8民终3020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石某某:本院审理的廊坊市城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刘某某、刘某某、董某某及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8民终30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