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某,车某某, 兴隆县诚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822民初216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某:本院受理原告兴隆县诚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车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冀0822民初21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