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某某, 河北凰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503民初1749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某某:本院受理原告河北凰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503民初1749号民事判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