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唐山曙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冀02民初264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山曙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唐山曙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冀02民初264号民事裁定书、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