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某某,孙某某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123民初2681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孙某某:本院受理原告黄某某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23民初26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正定县北贾村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