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郝某某,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内容
关于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与被执行人郝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将在淘宝网拍卖平台上公开变卖以下标的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公告日期:自公告之日起经15日公告期届满。变卖日期为2021年12月24日10时起,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拍卖标的物:大厂回族自治县银燕莱茵佳苑住宅小区5号楼2单元502号房产(大厂县房权证大字第13934号),面积:100.6平方米。起拍价:581726元,竞买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pm)。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情况的,请与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
刊登日期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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