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某某,武某某, 河北围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828民初318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某某、武某某:本院受理原告河北围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828民初318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