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某某,张某某, 河北美明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冀0102执恢487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北美明投资有限公司、郭某某、张风强、石家庄市裕华区方郄路178号金碧雅苑23-2-801号不动产的租赁人、抵押权人及其他各利害关系人:关于申请执行人河北美明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郭某某、张风强追偿权纠纷一案,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拟对被执行人名下石家庄市裕华区方郄路178号金碧雅苑23-2-801号不动产的价值进行网络询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102执恢487号执行裁定书、(2021)冀0102执恢48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郭某某名下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方郄路178号金碧雅苑23-2-801号不动产】、网络询价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10时到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评估拍卖组进行网络询价;于公告期满次日起第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10时到本院9楼评估拍卖组领取网络询价报告。网络询价报告异议期为自收到网络询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提交。未到场及逾期未提异议,将被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
刊登日期 |
2021-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