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凯,第三人-,张某, 湖南鸿昌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鼎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昆明云岭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0621民初1130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某:本院受理的原告云南鼎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王凯诉被告昆明云岭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湖南鸿昌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0621民初1130号民事裁定书、(2021)云0621民初1130号民事判决书及昆明云岭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民事上诉状。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鲁甸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及昆明云岭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