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苏某,童某某,刘某某,孔某, 保定盛跃广告有限公司河北浙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望都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鹏霏商贸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冀0631民初821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人民法院
内容
保定市鹏霏商贸有限公司、苏某、童某某、刘某某、孔某、保定盛跃广告有限公司、河北浙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望都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保定盛跃广告有限公司、河北浙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保定市鹏霏商贸有限公司、苏某、童某某、刘某某、孔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631民初8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白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2-1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