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贏金薯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李某某,闫某某,马某某,刑某某,丁某某,司某某,于某某,隋某某,赵某某,刘某某, 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828民初787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贏金薯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李某某、闫某某、马某某、刑某某、丁某某、司某某、于某某、隋某某、赵某某、刘某某、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本院受理原告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冀0828民初7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四合永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