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保定百仕得医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李某某,李某某,李某某,李某某, 保定康盛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复兴路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602民申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保定百仕得医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李某某、李某某、保定康盛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李某某、李某某: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复兴路支行与被申请人保定百仕得医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李某某、李某某、保定康盛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李某某、李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602民申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