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某某, 承德景坤市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丰宁满族自治县比比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8)冀0826民初1496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丰宁满族自治县比比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承德景坤市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许某某与被执行人丰宁满族自治县比比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冀0826民初1496号民事调解书,因被执行人丰宁满族自治县比比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丰宁满族自治县比比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撒袋沟门影视城明星花园A4号商业楼01011、01012、01013、01014、01015、01016、01017在建工程底商司法评估报告(承乾房鉴定估字(2021)第95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