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葛某某,田某某, 河北凌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591民初828号 |
案由 |
定金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邢台市河北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北凌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田某某:本院受理原告葛某某诉河北凌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田某某定金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591民初828号民事判决书、督促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