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佟某,张某某,李某某,王某某,深州阳光微织网业有限公司, 安平县瑞光丝网制品有限公司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饶阳支行 ,河北翠屏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1124民初692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某某、安平县瑞光丝网制品有限公司、河北翠屏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原告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饶阳支行诉被告佟某、张某某、李某某、王某某、深州阳光微织网业有限公司、安平县瑞光丝网制品有限公司、河北翠屏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1124民初6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