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某某, 宁夏中宁县丹铠农业技术有限公司 ,沧州市康乐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冀0921民初98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宁夏中宁县丹铠农业技术有限公司、李某某:本院受理原告沧州市康乐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921民初985号民事判决书二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2020)冀0921民初985号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