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某某,徐某某,赵某某,郭某某,胡某某, 河北聚源纺织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冀05民终3746号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北聚源纺织有限公司、徐某某: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刘某某与被上诉人河北聚源纺织有限公司、徐某某、赵某某、郭某某及原审第三人胡某某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5民终3746号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