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宋某某,上海祥容资产管理中心,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东旭蓝天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医电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产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赵县旭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赵县人民医院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县旭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宋某某、上海祥容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东旭蓝天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医电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北产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赵县旭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宋某某、上海祥容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东旭蓝天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赵县人民医院、陕西医电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请求内容为:一、申请法院依法责令七被告双倍返还原告定金 1522万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484.1万元;二、七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如果你选择线上诉讼,可与办案法官联系确定参与线上庭审的具体方式。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