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某某,王某某, 河北华瑞担保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冀0903执恢58号,(2015)运民初字第2479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某某、河北华瑞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何某某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冀0903执恢58号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你们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履行本院作出的(2015)运民初字第247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义务,本院将依法对王某某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北街148号石府二区9-1-401号住宅房屋(石房权证东字第230015972号)房产予以拍卖。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办理有关本案查封裁定书、续查封裁定书、拍卖裁定书、评估报告送达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你们应于自公告期满次日起五日内(遇到法定假日顺延)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拍卖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