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韦雪华,洛阳信用社,覃重闹,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桂1226民初636号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覃重闹:本院受理原告韦雪华与被告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洛阳信用社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1)桂1226民初636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你可于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