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骆红波, 本溪嘉诚建筑有限公司滦县新城艺昕建筑器材租赁站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冀0223民初1278号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人民法院
内容
骆红波:本院受理原告滦县新城艺昕建筑器材租赁站与被告骆红波、本溪嘉诚建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23民初127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第二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