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锁印,张彦彩,高磊, 晋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晋州市彩色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石家庄寒克菲进出口有限公司 ,北京寒克菲科贸有限公司 ,河北蓄电池有限公司 ,石家庄寒克菲制衣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8)冀0181执77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辛集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磊:申请执行人晋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石家庄寒克菲制衣有限公司、晋州市彩色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河北蓄电池有限公司、北京寒克菲科贸有限公司、石家庄寒克菲进出口有限公司、高锁印、张彦彩、高磊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181执77号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被执行人高磊名下位于晋州市中兴街西段路北土地一块(土地证号:223465)及座落新华街东的房产一套(不动产权证号:01111000073)以清偿其所负债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