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佟明朗, 唐山市明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202民初218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山市明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佟明朗诉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冀0202民初21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女织寨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女织寨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