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远程中卫妇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廊坊市广阳区妇幼保健院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冀1003民初7455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远程中卫妇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廊坊市广阳区妇幼保健院诉被告北京远程中卫妇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21)冀1003民初745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