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深圳美思康宸商贸有限公司元氏县荣芳综合门市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元氏县荣芳综合门市:本院受理原告深圳美思康宸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原告提交的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6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601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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