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杜江,许旭,张国成, 承德金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承德市正宏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8民终3320号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许旭:本院审理的杜江、承德金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承德市正宏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及原审第三人张国成与你一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8民终33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