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 ,邯郸市冀驰运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402民初1124号之一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邯郸市冀驰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与你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冀0402民初112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驳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的起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提起上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