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建宝,信灵云,张建军, 廊坊乾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8)冀1082执2755号,(2021)冀1082执异13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信灵云、张建军: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建宝与被执行人廊坊乾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8)冀1082执2755号】中,申请执行人李建宝于2021年12月20日向本院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申请,要求追加信灵云、张建军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冀1082执异139号。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意见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裁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