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俊峰,王燕乐, 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4民终3960号 |
案由 |
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燕乐:本院受理上诉人李俊峰、被上诉人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民终39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到本院领取(2021)冀04民终3960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