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保定市中鑫运输有限公司 ,叮叮汇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陕西中运盛丰大件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保定市中鑫运输有限公司、叮叮汇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中运盛丰大件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下午15时在本院杨庄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