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付鹏, 西宁宏吉商贸有限公司宁夏诚丰万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宁夏海佰纳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2020)青01民初147号,(2021)青22执14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公告人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宁夏诚丰万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付鹏、宁夏海佰纳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执行西宁宏吉商贸有限公司与宁夏诚丰万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付鹏、宁夏海佰纳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西宁宏吉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20)青01民初147号民事判决书,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22日移送我院执行。现依法向你单位/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青22执14号案件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即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刊登日期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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