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蒲应花,唐明,关雄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青0121民初3373号之一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明、关雄:本院受理原告蒲应花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蒲应花已撤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青0121民初337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