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青海临空经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广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海省临空经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青0223民初3092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青海省临空经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诉广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青0223民初30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广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青海省临空经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税率为3%的97493706.38元的工程款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被告广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原告青海临空经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已完成工程量的结算,并提交所施工部分竣工验收所需工程资料。上述给付内容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案件受理费29517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