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志军, 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1知民初2289号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志军:本院受理(2021)冀01知民初2289号原告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知民初22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