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宋涛,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203民初866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宋涛: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203民初8663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