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魏彤,李桂莲,梅子杰, 唐山凤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在执行魏彤申请执行李桂莲、梅子杰、唐山凤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山凤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于2019年1月3日对被执行人唐山凤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唐山市海港开发区12号路西3号路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证号:冀唐国用(2006)第6595、6596号)评估、拍卖,现已拍卖成交。鉴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否存在多家建筑公司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本院定于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2月19日对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公司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的视为放弃优先受偿权。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