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武建安,刘会鹏, 保定中油华兴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保定市热电能源供应中心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冀06民再140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建安、保定中油华兴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2021)冀06民再140号再审上诉人保定市热电能源供应中心与再审被上诉人刘会鹏及你二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2月22日上午10时05分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