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党鹏,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 ,河北大正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保定市艺海程大型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609民初2063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党鹏:本院受理(2021)冀0609民初2063号原告河北大正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党鹏、保定市艺海程大型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本院予以准许。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撤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