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利娜,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石家庄分中心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利娜: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石家庄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开庭手续。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