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人民法院
内容
于磊:本院受理原告贾鹏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被告于磊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起诉要求:1、返还支付款项7.5万元;2、诉讼费用等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12日下午13时40分在本院海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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