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保定市易县人民法院
内容
杜勇信: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惠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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