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人民法院
内容
段志强:本院受理原告韩宝江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潘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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