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内容
侯作锋、孟成连:本院审理的原告陈亮诉你们被告侯作锋、孟成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104民初96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侯作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亮借款本金2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2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31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85%计算);二、驳回原告陈亮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